北市第四波油炸油查驗結果~初檢仍有不合格 複檢全數過關
台北市政府衛生局7月20日公布第四波油炸油查驗結果,共計稽查285家次,抽樣42件(37件初抽、5件複抽)油炸油進行檢驗確認,其中9件酸價大於2.0(不合格比率為21.4%);至於7月13日所公佈的不合格業者,此次複抽皆符合規定。
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自98年6月26日至7月17日共計稽查553家油炸油業者,總計採樣檢驗94件樣品(其中52件已發布新聞),本次有9件酸價大於2.0以上的業者,除現場命令立即換油外,並將擇期複抽,如複抽結果仍不符規定,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0、31條規定,處分6至30萬元罰鍰。
油炸油查驗專案原先擬定抽查的是速食店門市、排骨便當店、早餐店…等然由於檢驗結果不理想,引起大眾關切,為維護消費者權益,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擴大查驗對象,調派衛生稽查人力及車輛,持續至大賣場、美食街、夜市、小吃店、早餐店及自助餐等店家稽查油炸油,對於簡易測試結果酸價大於2.0以上之油炸油樣品,會送進實驗室檢驗做再次確認,以防疏失。
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所有餐飲業者,酸價測試試紙在稽查現場確實可快速提供初步篩檢油品品質結果,但並非唯一監測油炸油品質方式,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及專家意見,其他可供業者遵循並落實於日常作業中,有:
(一) 發煙點判斷:發煙點溫度低於170℃時(將油炸油從室溫加熱至170℃,以目視觀察,此段加熱時間油品是否發煙,如有,則可判定發煙點低於170℃)。
(二) 油品褐變及起泡判斷:油炸油色深且又粘漬,油耗味,泡沫多、大有顯著異味且泡沫面積超過油炸鍋二分之一以上者。
為解決民眾疑惑,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更於該局網站首頁成立「油炸油稽查專區」,提供油炸油檢查須知及稽查名冊,歡迎民眾多加利用;也可上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資訊網http://food.doh.gov.tw/查詢相關訊息。
資料來源:台北市衛生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