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疾病管制局公佈,今年1月至7月總共發現19位鉤端螺旋體病確定病例,皆屬於散發性的個案;其中有4位為上週證實的確定病例。個案分別居住於台中縣、彰化縣和台北縣,經疫調發現,其中2位為具有泥土接觸史的農夫和泥水工、1位為具有污水接觸史的清潔工、另1位亦具有犬與鼠隻接觸史,符合病原體之感染途徑。

鉤端螺旋體病是由鉤端螺旋體感染產生的疾病,是熱帶、亞熱帶地區常見的人畜共通感染病,在我國被歸類於第四類法定傳染病(分類詳見「流感健康專題」中的「法定傳染病分類」)。
主要宿主 | 老鼠、犬隻、豬、牛、馬、羊…等動物 |
傳染途徑 |
動物因傷口感染鉤端螺旋體後,造成腎臟慢性感染,並且經由尿液大量排菌,污染水及土壤,再接觸到人類的皮膚及黏膜傷口,使人得病;少部份因直接接觸動物及其組織而感染。 |
臨床症狀 | 輕微者最初的症狀多半與感冒類似,包括發燒、頭痛、腸胃道不適、畏寒、紅眼、肌肉痠痛…等,有的還會以腦膜炎症狀表現,嚴重者會出現腎衰竭、黃疸與出血等現象,如未即時給予妥適治療將有致死的可能。 |
高危險群 | 農民、礦工、屠夫、下水道工程人員或從事野外活動者 |
預防之道 | ◎ 人類:
◎畜養之動物(如犬隻),應施打預防性疫苗。 |
臨床醫師如發現病患出現鉤端螺旋體病的臨床症狀,且個案於發病前1個月內曾有接觸動物、野外活動或暴露可能遭污染之環境(如污水、溼土等)等流行病學相關條件,即應懷疑罹患鉤端螺旋體病,應立即通報衛生主管機關,並給予適當治療。
資料來源:疾病管制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