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「意外事故」占97年度國人十大死因第六順位,更是嬰兒主要死因的第三名、1~14歲少年主要死因的首位。其中,居家環境安全便屬於意外事故之一。
根據國民健康局97年針對三歲幼兒之家長所做的「嬰幼兒健康照護需求調查」顯示,13.08%的幼兒過去一年曾因事故傷害而就醫,其中96位(0.47%)幼兒甚而住院,所幸沒有死亡案例。其就醫之前三項事故傷害類別之盛行率依序為:跌倒墜落(8.03%)、物體或人撞擊(1.33%)及尖利物刺割傷(1.06%)。
調查發現,近九成兒童的居家客廳裡,地板屬堅硬光滑材質。近五成客廳裡,傢俱有尖硬的凸角或邊緣。而三分之一的客廳裡,未使用的電插座沒有加防護蓋;或開飲機、飲茶爐具等放在幼兒可及之處。針對三歲幼兒之居家環境因素進一步分析,發現居家環境安全分數越差,因跌倒或其他事故傷害就醫的機會也較高。

聯合國兒童基金會(UNICEF)針對兒童安全提出八個主要呼籲,其中前七項觀念便與幼兒居家環境安全息息相關:
- 父母、照顧者的注意與環境安全的改善,可以避免很多的兒童事故。
- 兒童應遠離火、爐灶、火柴或電器…等一切火源。
- 幼兒喜歡攀爬,因此樓梯、窗戶或遊戲場所應加設安全裝置,以防範小孩墜落。
- 將刀及尖銳的器具、易碎的玻璃收拾整理好,放置在小孩無法接觸的地方。
- 幼兒喜歡把東西放進嘴巴,如鈕釦、錢幣…等小東西應收拾好,避免幼兒拿到,以免吞下導致梗塞。
- 藥物、刺激性的液體、有毒的物質應存放於密封容器,標示清楚,且避免兒童看到及拿到。
- 慎防幼兒溺水,即使在水量少、水位低的地方,如浴盆、洗衣槽…等。所以,父母及照顧者不能讓小孩在沒有看管下接近水源;泳池及池塘周圍應設置門禁或圍欄;井水及深水窪要加蓋。另外,戶外的戲水場所應依規定設置拋接式浮水設備;兒童戲水務必穿上救生衣。
- 五歲以下的幼童易在路上發生事故,在小孩剛學走路時,便應教導並養成道路安全的行為。
為協助國人營造安全的幼兒居家環境,國民健康局特委託學者設計「幼兒居家環境檢核表」,大部分的內容也適用在老人家身上,可至行政院衛生署官網下載。而國民健康局也提醒,家中客廳尚有許多潛在的危險角落,籲請家長或照顧者重視與改善,以維護幼兒安全。
資料來源:行政院衛生署 國民健康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