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新流感疫苗風波不斷,尤其是這兩個月,每天都佔據各大報的新聞頭版。關於疫苗不良反應事件,疾管局原本想靜待司法釐清,卻使得上週的「緩打潮」快變成「靜止不動的死水」了。
經過這兩週來,徵詢各界專業的意見後,疾管局決定打破沉默,以整體公眾利益為優先考量,採取「更主動」、「更明快」、「更透明」的方式因應H1N1疫苗接種不良事件,以免疫情失控。
未來,對於足以影響社會公益、懸而未決的疑似疫苗接種不良反應事件,將由疾管局主動提送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(VICP),鑑定疫苗受害原因,不再苦等當事人或其家屬提出申請。因此,疾管局此次主動提送彰化縣17歲陳姓個案至本週四召開的VICP會議,及早釐清原因,即為新政策開先例。
另外,疾管局也要求全國各醫療院所配合,提供病歷資料,不得拒絕。為此,指揮中心已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條: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,指揮官基於防疫之必要,得指示中央主管機關彈性調整第三十九條、第四十四條及第五十條之處置措施。」,發函各醫療院所。
疾管局表示,對於採取更主動及更明快的處置,而遭非議或損及個人利益,絕非所願,但基於最大公眾利益考量,必須突破現有體制的框架,進行改革。
最後,由於坊間訴求有抗菌、殺病毒等防疫產品越來越多,為協助民眾有正確的選購參考,疾管局特委託生策會試辦「防疫產品審查機制」,以彌補正常管道之不足,幫助消費者選購真正實用的防疫產品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