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消基會24日公佈市面上的食品標示及鈉含量的抽查結果,發現100%的食品都沒有標示攝取營養素的食用警語,超過50%的食品是屬於高鈉食品,更有高達96%的食品沒有標示每日營養素建議攝取量之基準值及百分比。
根據國民健康局所做的台灣地區三高追蹤結果顯示,自民國91至96年,15歲以上國人在五年內之三高發生率以高血壓(千分之27.5)為最嚴重,次為高血脂(千分之20.6)、高血糖(千分之7.1)。換算之,五年內約有49萬人罹患高血壓、37萬人發生高血脂、13萬人發生高血糖。
另外,衛生署公告97年全國主要死亡原因中,高血壓性疾病的死亡人數共3,507人,占2.8%;糖尿病的死亡人數共8,036人,占5.6%;而死於十大死因第二順位的心臟疾病共15,762人,占11.1%。統計下來,平均一天就有近75人因為高血壓、心臟病及糖尿病等疾病而死亡。
本次消基會所抽查的加工食品,計有泡麵、點心、速食湯…等,光是一包泡麵,便已超過12歲以下兒童每日1000毫克的鈉建議量高標,加上其他的含鈉食物,很容易就超過成人每人每日2400毫克的標準建議量。其中有17%的鈉含量超過每人每日建議量;更有57%食品,一份的鈉含量就超過一餐的建議量。若以一天三餐來計算,平均一餐約攝取800毫克,可知市面上超過一半的食品鈉含量過高,不適合當成正餐。另外,再以每100公克食品之鈉含量來計算,超過2400毫克的食品亦高達23%,更甚者居然超過4800毫克以上,足足是每人每日建議量的2倍。
攝取超量的鈉,不但易罹患三高等慢性病,還得面臨腎臟疾病(97年度國人十大死因第十順位,死亡人數為4,012人)的威脅。而此次抽查的項目多為小朋友愛吃的加工零嘴,做家長的最好從小就培養孩子閱讀食品標示的習慣,遠離不健康的食品。不過,令人感嘆的是,此次抽查竟有96%的食品並未完整標示每日營養素建議攝取量之基準值及百分比,這有待衛生署對業者做進一步的強制規定。
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方式,需於包裝容器外表之明顯處標示:
- 「營養標示」之標題
- 熱量
- 蛋白質、脂肪、飽和脂肪、反式脂肪、碳水化合物、鈉之含量
- 對熱量及營養素含量標示之基準
- 擇項標示每日營養素攝取量之基準值(各營養素亦得再增加以每日營養素攝取量之百分比)。
消基會認為,衛生署應規定食品內含營養素若超過(或低於)規定之量,業者在食品包裝上即應標示警語,如鈉含量若超過1500毫克時,包裝上除了標示每日建議攝取量之外,並告知消費者此商品是否為高鈉食品。
除此之外,消基會叮嚀民眾購買前須看清標示,以免吃下過多高鹽、高糖、高油脂、高熱量的食品;此外,也建議以多吃蔬果的方式,來幫助排除體內過多的鈉。上述建議十分契合歐陽英老師所推廣的健康概念~「多攝取新鮮天然的食材,避免加工食品」。而若想要進一步利用食療回復健康,降低三高,歡迎利用本網紅館的「量身對症開食譜」與橙館的「對症驗方」、「健康食譜」與「生機新知」,搜尋到相關知識,更推薦您~歐陽英老師排行榜新書~【食療2分法】四週降三高,逆轉因高血壓、高血糖、高血脂所引起的慢性病。
資料來源: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