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消化不良症候群的真正致病機轉仍然不很清楚,根據臨床統計上腹腔不適,胃脹或感到非常飽脹,伴隨有作嘔、胃氣、胃酸、反芻和食慾下降等症狀。目前推測引起消化不良的原因有:
(一)進食過量或飲食不定時
(二)長期有壓力
(三)吸煙
(四)刺激物如亞氏匹靈、風濕藥,過量酒精、調味香料或肥膩食物
(五)病毒性胃炎即腸胃感冒(病徵通常會於一星期內好轉。)
二、診斷與分類:
根據最新的診斷準則,病患必須在一年中有三個月以上,有上腹部疼痛或不舒服的症狀,同時經過一些血液及胃腸內視鏡的檢查,都沒有發現身體的腸胃道有任何構造或血清生化上的不正常,才歸之於「消化不良症候群」。